全校师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班级评议、学(书)院公开评选、推荐和评审领导小组复审,拟同意张文文等1296名同学获得校内奖学金,拟授予李振亚等420人“五好学生”称号,拟授予赵宇航等518名同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,拟授予张泽阳等525名同学“文体活动积极分子”称号,拟授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102班等56个班级“先进班集体”称号,拟授予工程管理B2101班等15个班级“文明班级”称号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此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日。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及时与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联系,联系电话:18792546377,15991661828,8562802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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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
2023年11月24日